政策內容 | 1.申请条件: 45周岁以下具有中国国籍的港澳居民;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或者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且已经不具有内地户籍的中国公民; 具有大学专科(含港澳副学士或者高级文凭以上学历;与前海合作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申请时社保关系在前海合作区。 2.补贴领取条件: 2021年7月1日后首次在前海就业的港澳青年。 3.就业补贴: 博士:8000元/月硕士:4000元/月; 学士:3000元/月; 副学士:2000元/月; 高级文凭:2000元/月,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4.居住补贴: 本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深圳市拥有自有住房; 未正在享受深圳市高层次人才房补贴、奖励补贴; 未正在享受深圳市住房保障优惠政策或前海合作居住保障服务的; 给予居住补贴1000元/月,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5.生活补贴: 给予生活补贴2000元/月,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6.暖心服务: 依托“前海港澳e站通”、前海国际人才港、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前海港企服务总站、前海香港青年发展中心等平台; 提供面试辅导、人才住房协助申请、政策申报辅导、投融资对接、市场对接等就业创业服务; 支持在前海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尽快地适应内地。 |
原文链接 | 详细政策情況,请阅读原文: https://qh.sz.gov.cn/sygnan/xxgk/xxgkml/zcfg/gfxwj/content/post_114931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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