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內容 | 1.申請條件: 45周歲以下具有中國國籍的港澳居民;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或者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定居且已經不具有內地戶籍的中國公民; 具有大學專科(含港澳副學士或者高級文憑以上學歷;與前海合作區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且申請時社保關係在前海合作區。 2.補貼領取條件: 2021年7月1日後首次在前海就業的港澳青年。 3.就業補貼: 博士:8000元/月;碩士:4000元/月;學士:3000元/月;副學士:2000元/月;高級文憑:2000元/月,補貼累計不超過3年。 4.居住補貼: 本人及其配偶、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均未在深圳市擁有自有住房; 未正在享受深圳市高層次人才房補貼、獎勵補貼; 未正在享受深圳市住房保障優惠政策或前海合作居住保障服務的; 給予居住補貼1000元/月,補貼累計不超過3年。 5.生活補貼: 給予生活補貼2000元/月,補貼累計不超過3年。 6.暖心服務: 依託「前海港澳e站通」、前海國際人才港、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前海港企服務總站、前海香港青年發展中心等平臺; 提供面試輔導、人才住房協助申請、政策申報輔導、投融資對接、市場對接等就業創業服務; 支持在前海就業創業的港澳青年儘快地適應內地 |
原文鏈接 | 詳細政策情況,請閱讀原文: https://qh.sz.gov.cn/sygnan/xxgk/xxgkml/zcfg/gfxwj/content/post_114931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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