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支持科技創新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以下簡稱《前海方案》)及《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以下簡稱《前海規劃》),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開放創新生態,加快集聚國內外創新資源,更好地深化粵港澳科技創新合作,提升前海先進製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水平,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研究修訂了《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支持科技創新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習近平總書記在今年6月召開的全國科技大會、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大會、兩院院士大會上強調,要加強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建設,優化定位和佈局,完善國家實驗室體系,增強國家創新體系一體化能力。《前海規劃》要求前海要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打造科技服務業產業集羣,加強科技創新資源協同,創新科技管理體制機制,大力發展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業態。前海正立足自身優勢,持續深化科技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大力推進信息服務業、科技服務業發展,全力支持以顛覆性技術和前沿技術催生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不斷強化深港科技交流合作,加快形成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開放創新生態。
二、主要內容
《實施辦法》緊扣《前海方案》、《前海規劃》的貫徹落實,以深港合作為主線,聚焦廣東省、深圳市部署前海科技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的戰略任務,分為總則、促進深港澳創新要素跨境融通、培育深港澳合作的開放創新生態、加快科技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支持發展新質生產力、申請與審核、監督管理、附則八章,合計30條,明確了支持範圍與對象、支持標準、申請流程、審核方式、責任與管理等內容,其中涵蓋18條具體支持措施。《實施辦法》規定單一申請機構每年可享受資金扶持金額不超過2000萬。
(一)促進深港澳創新要素跨境融通
從創新創業孵化、港澳科研成果跨境轉化、創投資本集聚、國際人才交流等方面提出4條支持措施,促進深港澳創新要素充分流動。一是支持港澳高校建設孵化機構、成立孵化基金,同時支持港澳青年創業企業的首創產品實現在內地首次應用,最高一次性獎勵200萬元。二是支持機構購買港澳高校、研發中心知識產權或知識產權許可,銜接支持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計劃項目開展成果轉化,予以最高50萬元支持。三是依託前海產業投資引導基金,支持引導港澳及國際資本投資前海科技研發型企業。四是支持港澳及國際科技企業、粵港澳新型研發機構設立院士、博士後工作站,推動港澳及國際博士後在前海發展,按市資助金額予以50%配套資助。
(二)培育深港澳合作的開放創新生態
從科技創新聯合體、新型研發機構、科技創新社會團體、機構赴港澳設立創新載體、外資研發中心、科技金融服務創新等方面提出6條支持措施,助力打造深港澳科技創新全面合作的良好生態。一是支持建設科技創新聯合體,按照上一年度研發投入的20%,予以最高500萬元支持。二是支持建設新型研發機構,按照研發投入的20%,予以最高1000萬元支持。三是激發各類境內外合作組織在科技創新中的平台和紐帶作用,支持促進科技創新開放合作的社會團體,對符合條件的予以一次性支持。四是支持科技企業赴港澳設立實驗室、創新中心,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一次性100萬元獎勵。五是支持外資研發機構,按照上一年度研發投入年度增量的5%,予以最高100萬元支持。六是支持科技金融服務創新,提出鼓勵建立對科技企業的聯合授信及共保機制、支持新型金融服務產品、強化科技保險風險保障等措施,予以最高50萬元支持。
(三)加快科技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此章節共5條措施,重點從租金補貼方面支持科技服務業加快發展,支持檢驗檢測機構、科技戰略研究及信息服務機構、工業設計中心、外國專利代理機構、知識產權平台機構等發展。一是支持打造前海科技服務業集聚區,對符合條件的科技服務業機構,按照40元/平方米·月的標準對房租進行補貼,連續支持36個月,每年最高150萬元。二是對符合條件的檢驗檢測認證企業,按照上一年度完成固定資產投資的5%,予以最高100萬元支持。三是對符合條件的科技戰略研究及信息服務機構,按照上一年度軟硬件購置費用的20%,予以最高50萬元的支持。四是對符合條件的工業設計中心,按照上一年度儀器設備和專業軟件購置費用的20%,予以最高50萬元支持。五是支持知識產權轉化運用平台建設,對外國專利代理機構在前海設立的常駐機構,予以一次性150萬元支持;對符合條件的國家級知識產權服務平台,予以一次性50萬元支持。
(四)支持發展新質生產力
從支持顛覆性技術產業化、國家級創新載體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等方面提出3條措施,推動前海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一是大力支持顛覆性技術產業化項目,支持以顛覆性技術和前沿技術催生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二是大力支持國家級創新載體建設或者設立分支機構,增強原始創新能力。三是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領域的企業,按照上一年度研發投入增量的5%,予以最高500萬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