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促進商貿物流業高質量發展辦法》政策解讀
為貫徹落實《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精神,促進前海貿易、現代物流、航運服務、商業高質量發展,2022年6月,前海管理局制定了《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促進商貿物流業高質量發展辦法》(下稱原《辦法》)。原《辦法》實施兩年來,共開展了三批次扶持,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根據申報實際並結合相關意見,現對相關扶持舉措進行了優化完善,政策解讀如下:
一、扶持思路
堅持聚焦“國內國際雙循環新發展格局”,在內容上,緊緊圍繞“貿易”“航運服務”“商業發展”三個關鍵詞優化完善扶持舉措。
二、主要內容
《辦法(修訂)》分為總則、貿易物流發展支持、航運發展支持、商業發展支持、其他支持、申請與審核、監督管理、附則共七章,合計38條,明確了支持範圍與對象、支持標準、申請流程、審核方式、責任與管理等內容。
(一)貿易航運發展支持
本章是針對貿易航運企業的支持。一是支持重點物流企業繼續做強做大,包括AEO高級認證企業、RCEP“經核准出口商”。二是落實“國發〔2019〕3號”有關精神,支持保税研發、保税維修、保税展示等“保税+”新業態的發展,根據年度保税業態規模予以20萬元獎勵。三是聚焦綜合保税區發展,對租賃綜合保税區倉庫或辦公物業的企業予以一定比例的租金支持,緩解經營壓力;提供倉庫智慧化升級改造支持,實際投入總額不少於100萬元的,按其實際投入總額的10%予以支持;四是支持郵輪產業,對符合條件的郵輪公司,根據新開闢的航線類型予以航線支持;五是支持遊艇相關行業發展,鼓勵遊艇消費、遊艇交易會。具體為:在一定條件下購買新遊艇的,按單價的5%予以支持;舉辦遊艇交易會等,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二)商業發展支持
為進一步促進前海合作區商業發展,與南山區、寶安區聯合推動形成政策紅利疊加效應,鼓勵和引導區內商業運營主體主動作為,釋放更多的有效商業面積,吸引優質商業資源集聚,做好招商引資等相關工作。結合前期執行情況,對《辦法》商業發展支持作了進一步的優化和完善,激發前海合作區商圈活力,形成區域聯動發展,促進雙循環消費體系的形成,推動消費提質升級。一是支持區內零售業發展。對商品銷售額不少於2億元且同比增速不低於10%的零售企業法人,予以每年每家最高300萬元的支持。二是支持優質資源集聚。支持區內零售、餐飲總公司拓展直營分店,每家每年最高20萬元。支持區內首店經濟發展,首店落地最高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對招引項目落地的商業運營機構給予最高50萬元的獎勵。三是支持商户降本增效。對區內新開業建築面積不少於10,000平方米的商業項目,予以最高500萬元開業支持。對區內新開業的商户,給予最高50萬元的開業及經營支持;對續簽租賃合同不少於2年租期的商户,給予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四是支持高品質餐飲項目集聚。對首次獲評米其林、黑珍珠等殊榮的品牌餐飲商户給予最高50萬元的支持。五是支持區內汽車零售產業發展。對年度零售額不少於3億元且實現同比增長的汽車零售企業法人,給予最高200萬元的租金補貼。支持汽車發佈或新品首發,給予最高100萬元的場地補貼。六是支持區內消費提質升級。多維度推出促銷舉措,支持區內整體商業發展。
(三)其他支持
本章為商貿物流業共性支持。一是引導激勵商貿物流供應鏈標準建設及國家級試點示範,按照不同的標準類型及參與程度,給與不同力度的支持獎勵;二是從提高貿易、現代物流、航運服務、商業行業影響力的角度,提出行業標準制定獎勵,並對落户前海的行業協會予以開辦支持。
特此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