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入駐

在線申請入駐
申請條件
(一) 申請入駐的企業(團隊)應當熱愛祖國,擁護「一國兩製」方針,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分裂國家法》,未發表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且未參與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
(二) 申請入駐的企業(團隊)應具有一定的市場前景和發展潛力,符合技術創新、經營模式創新等要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無知識產權糾紛及債務糾紛,無違法違規等不良行為記錄,自願接受夢工場園區的相關管理製度。
(三) 申請入駐的企業(團隊)應當屬於人工智能、具身智能、生命健康、文化創意、金融科技等香港重點發展的產業領域,並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  1.獲得專業投資機構或者企業股權投資;
→  2.獲得香港特區政府部門、法定機構、公營機構、高校等資助(投資);
→  3.獲得粵港澳大灣區創新創業大賽三等獎及以上。
(四) 根據企業發展階段,夢工場創新創業企業(團隊)分為苗圃期、孵化期和加速期三類。申請入駐的企業(團隊)在滿足(三)條件的基礎上,還須相應滿足下列條件:
1.苗圃期企業(團隊)
①已成立企業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1名以上股東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企業股東中香港居民合計持股比例50%以上;企業人數規模不超過10人,其中香港居民占比50%以上。
②尚未成立企業的團隊,團隊人數規模不超過10人,其中香港居民占比50%以上,且有1名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團隊應在入駐後3個月之內完成工商登記註冊,成立企業後應達到第1項標準。
→  2.孵化期企業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1名以上股東為香港永久性居民。股東中香港居民合計持股比例34%以上;企業人數規模11人以上、不超過30人,其中香港居民占比25%以上。
3.加速期企業
①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1名以上股東為香港永久性居民;股東中香港居民合計持股比例34%以上;企業人數規模31人以上,其中香港居民占比20%以上。
②已獲得專業投資機構或者企業股權投資金額1000萬港元(或者等值貨幣)以上,或者香港特區政府部門、法定機構、公營機構、高校等資助(投資)400萬港元以上,且未上市。
申報審核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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